西藏征兆与占卜 [打印本页]
作者:
3621159 时间: 2006-12-27 21:19 标题: 西藏征兆与占卜
征兆和占卜,是藏族一种预测未来休咎的古老方法、我们知道,藏族先民也同其他民族的先祖一样,在长期生活、生产劳动的实践中,逐渐积累了认识客观事物的知识,像“东虹日头西虹雨”、“人黄有病、天黄有灾”等这类认识事物的前期现象。这些在生活、生产劳动实践中所总结出来的经验,说到底终究不过是其中极小的一部分。还有许多现象,也包括那些模棱两可的现象,由于人们受到当时知识水平的局限,于是便被视为是神秘莫测、难以捉摸的。可是,这些现象又往往直接与藏族先民本身有利害关系。这样就常常使他们迷惘不安。无所适从,因而不得不把希望寄托到‘“神灵能给以启示”上以指导其行动,求得“善则进行、恶则回避”、“转危为安、兔灾趋福”’。这就是学术界称之为“征兆迷信”(“前兆迷信”)产生的原因。
这时,一些原始宗教时期的巫师,根据他们平时所获得的一些带有偶然性的征兆结果,后来又偶然地与第二次、第三次的巧合,于是这些巧合就成了巫师们解释各种兆象的必然结论。这种“征兆迷信”的内容,也就随着时间推移而逐渐丰富并向前发展。到了后来,象雄本教传入藏地,藏族原始“征兆迷信”与本教的征兆迷信相互融合,其内容便更加丰富,直到吐蕃王朝前期;即(西藏王统记)所谓的“凡二十六代均以本教治理王政”时期,巫师(主要是以本教巫师的面孔出现的)已经完全被视为是能够解释征兆现象的专家了。上至赞普、下至一般黑头百姓,一有兆象,无不求巫师前来以决休咎。赤松德赞时期,本教徒为了驱走传播佛教的寂护(又译静命),就是用“雷殛红山、洪水冲走庞塘宫、闹大瘟疫”这种兆象,来达到打击印度佛教在藏区的传播之目的的。
至于占卜,同样也是藏族先民原始宗教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所谓占卜,是指“占卜者用自然的,机械的或人为的工具和方法,向神灵询问过去和将来人事和其他事物的结果,并根据在占卜工具上所显示出来的兆文、信号等判断吉凶祸福,认为上述信号,就是鬼神的意思,人们根据这些得来的信息,作为自己行为的指针。
占卜的起源,应该略晚于征兆,因为藏族先民在生活、生产劳动实践中首先会遭遇一些不可知的“兆象”,而这些兆象,又大多数是大自然的赐与,不能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而后来,人们又十分迫切地希望能够预先了解未来事态的发展情况,以及鬼神的态度究竟如何?于是较之征兆前进了一步的占卜术,也就应运而生了。这种占卜术,不像征兆那样只是自然的显示,而是由人们主动地来进行,是有预定的目的和计划的,它必须要先通过各种占卜工具,然后再通过藏族巫师或是其他的占卜人来进行解释。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认为,青藏高原藏族先民的占卜术发明权,应属于那些藏族原始宗教的巫师。
至于什么时候藏族先民开始从用“征兆”以决休咎,进而扩大到以“占卜术”来预示吉凶祸福?这是一个较难弄清的问题。不过我们可以从土观?罗桑却季尼玛所著的(土观宗派源流)一书中找到一点眉目。该书所载:在止贡赞普时代,就“从克什米尔、勃律、象雄等三地请来三位本教徒。……其中一人以色线、神言、活血等作占卜,以决祸福休咎”。这至少可以说明,早在吐蕃的“上丁二王”时期,这种占卜术已经盛行了。
由于征兆和占卜术已成为藏族先民一切行为的准则和指南,于是人们在各种生产劳动、生活安排、人生礼仪、争论斗殴、出行交往,大至部落大事如部落酋长的选定(到了吐蕃时期还包括王妃、大伦、武将的任命)、部落之间的战与和,小至家庭、个人的婚丧嫁娶、迁徙、运行等各个方面,皆无不取决于征兆和占卜,换句话说,就是一切都得仰仗神灵来预测未来的吉凶祸福。
其实,无论是征兆或是占卜术,都带有很大的偶然性,而求卜者又都是带有求吉兆的心理和避凶化吉的愿望而来的,所以一旦遇上结果是凶兆,这对求卜者来说,便是一个莫大的打击。对此,那些主持征兆和占卜的藏族巫师,往往会采取两种办法来处理:一是由于求卜者对“凶兆”总是或多或少有点半信半疑,想继续再进行占卜,希望能意外地获得吉兆,这时藏族巫师就常常会顺从其意,给予重新占卜。不过重卜,也是有所限制的,那就是“占卜不过三”。这种“占卜不过三”的限制,也并非藏族巫师所独有,在其他民族的占卜术中也有类似的情况:如汉族的《论语?知识》就有这种“占卜不过三”的记载:“乃卜三龟,三龟皆吉。”至于(尚书?洪范)中的“三人占,则从二人之吉”,更是属于少数服从多数,完全是顺从求卜者的“美好的意愿”在进行占卜了。
不过重新再为求卜者进行占卜这种情况,在藏区还不太普遍。据四川省阿坝地区的调查材料来看,绝大多数的凶兆,都可以由藏族巫师来进行禳解。关于这种禳解以“避凶”的方法由来已久,在较为接近藏族原始宗教时代的本教,在其经典《九乘)中的“卡辛乘”,就说本教有“三百六十种禳拔法”可以消灾解难。另外我们在《敦煌古藏文写卷P.T.1047》。的《吐蕃羊骨卜辞》中,还可以找到这方面的例子:
99.去某地不再回,念本经,吉。
138.妖魔来害,念本经攘灾相悦。
142.妇女……向精灵和妖魔念本经,受益。
这里《敦煌古藏文写卷》的《吐蕃羊骨卜辞》所说,是公元7―8世纪的事。这时的本教已在吐蕃王朝取得了“凡二十六代赞普,均以本教治理朝政”的地位,本教巫师很自然地在当时藏族群众心目中的威信是相当高的,因而一切凶兆也就只有请本教巫师来“念本经”进行禳解了。(敦煌古藏文写卷)中的《羊骨卜辞》正好为我们证实了这样一点:凶兆是可能禳解的。
由于巫师被人们视为神的代言人,于是巫师也就同他们在进行其他宗教仪式一样,常常会自觉和不自觉地以“神灵附体”的状态,出现在求卜者的面前。常霞青先生在《论西藏本教的类属》一文中举了一个例子:“本波在昏迷和半昏迷状态下,宣布占卜的结果。这种昏迷状态被认为本波在精灵附体下,代神所言。”另外,在《格萨尔王传》的《霍岭之战》分部本中,霍尔国首领白帐王在得到老鸹报信后,知道格萨尔远征雅尔康魔国未回,欲夺珠牡(格萨尔王妃)为妻,准备出兵攻打岭国,令女巫冬郭为其占卜,以卜此次出兵是否胜利。《史诗》在冬郭进行占卜时,也有这种“神灵附体”的描写。
这种禳拔(或禳解)毕竟是唯心的,它不可能客观地反映事物本身,因此也和征兆、占卜术一样,是带有偶然性的,所以也会有“不灵”的时候,例如前面我们提到的《敦煌古藏文写卷P.T.1047》的《吐蕃羊骨卜辞》中的引例就说:“厉鬼与魔如钉撅不走,行本教仪轨,仍不离去……”这就可资说明禳拔也并不能完全使人逢凶化吉。不过,藏族巫师也自有其对这种禳拔仪式失灵的解释,他们会说这是“天意”,或者说这是“本人或其父母,乃至祖辈造孽深重”所致。这样藏族巫师也就可以自圆其说,求卜的信众自然也就深信不疑了。
藏族先民的这种征兆和占卜术,既具有本身的民族特色,其类别也是复杂而多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