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4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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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西藏敲定首批“红色遗迹”抢救保护项目
为保护中国共产党早期工作史证,按照《西藏自治区重要历史和革命文物调查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的安排部署,通过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以及访谈、访问,日前,西藏自治区确定了中央人民政府驻藏代表楼、将军楼、会议室和工委办公院,十八军军部旧址,西藏军区一、二号院,十八军开荒生产指挥部旧址,西藏工委办公处,克松基层党支部旧址,昌都解放委员会办公旧址,扎木中心县委红楼,昌都烈士陵园等9处为首批“红色遗迹”抢救保护项目。
据了解,首批确定的9个“红色遗迹”抢救保护项目,将本着“普遍调查、突出重点、严格界定、科学规划、统一立项、分步实施、加强保护、有效利用”的原则,从保存现状以及必要性、可能性考虑,将采取“抢救维修、复原陈列、立碑保护”等3种保护方案。
(责任编辑 普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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